司法宪政主义(2)

一愚 发表于 2006-04-03 11:04:26

读王怡《司法与大陆宪政转型》之司法宪政主义,认为:
1、中国的宪政主义哲学分为:神权宪政主义、儒道宪政主义和司法宪政主义。
2、神权宪政主义(周以前~文王演《》):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3、文王演《易》是中国政治史上政统与道统合一的象征性标志。
4、不过,天子并未取得政教合一的地位,同时产生了“尊君——罪君”范式。
5、中国古典政治传统中“君师合一”才是偶然和非常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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