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图志》 摘录(2)

一愚 发表于 2007-06-20 09:30:52

  • 合格的诡辩是“事实上错,逻辑上对”。人们总是仅仅根据事实去否定诡辩,这样就根本不懂诡辩所真正要揭示的问题。
  • 诡辩的目的不是歪理,而是想指出思想真理和事实真理之间往往存在着距离。
  • 甚至有的诡辩在任何条件下都无法反驳,于是就成了真理。
  • 有一条逻辑真理说:任一假命题都蕴涵任何一个命题。当时有人向罗素挑战,要他从“2+2=5”推出“罗素是教皇”。
  • 罗素证明:假定2+2=5,等式两边各减去2,就是2=3;换位得3=2;两边各减去1,就是2=1;教皇和罗素是两个人,但是既然2=1,那么教皇和罗素就是1个人,所以罗素是教皇。

       我好像说过这件事:在我小学五六年级的时候,来了一位非常聪明的数学老师,一位调皮的同学上课故意和他瞎搞,并对正在演算的题目说103除以7是可以除尽的,没想到老师还真做出来了。103÷7=瞎搞。上海话“瞎七搭(得)八”余23,上海话“搅七廿三”把23正好除尽。“瞎七搭八”和“搅七廿三”在上海话都是添乱、胡缠的意思。

       “搅”这个字还是挺有用处的。中国古代都叫读书人而不叫看书人,因为他们看着书都读出来,但是遇到不会念的字怎么办呢?就通通拿“搅”字代替。这样就可以去读spino同学贴的一篇完美的歌词译作了http://spino.yculblog.com/post.1699846.html(这个翻译的功夫太厉害,起初看到挺唬人,以为遍地生词呢,诗经体的缘故吧,刚才仔细读了一遍,还好,还算认识。想念这首歌可以去这里http://www.youtube.com/watch?v=OjOjmCVmMZ8聆听Sarah Brightman 版的。)


曾经的这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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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 lanren
    2007-06-21 07:37:48 匿名 218.81.*.*

    呵呵,你的数学老师真是很好玩。不过跟罗素还不是一个层面上的。他真的完全是在通过捣浆糊来自圆其说,罗素的看似纯演绎的“逻辑真理”,其实却有重大的现实根据与价值。比如,仔细想想,“任一假命题都蕴涵任何一个命题”,正是所有的F轮功、神秘主义、政治意识形态能够维持自身无所不知的高大全形象的关键。从“XX是先知”这个假命题,只要经过一定的理论演绎训练,你可以逻辑地推导出你想要得到的任何结论。我们有所争论的易老师,也是用这种方式,从一个假命题,推出国民性之类不相干的命题的。。。欧,我不是来继续争论的,只是顺嘴一说:)

    哈哈。经你这样解释,我对那句逻辑真理有了深刻的认识,谢谢。
    易老师的那篇文章,您的回复里有句话“某些连续杀人犯就是因为完全找不到心理发泄的出口而长期积郁导致爆发,而有些人相对能够调整一些,比如通过虐狗,把更可怕的结果避免掉了。”我不太同意,我觉得这好像在说连续杀人犯是因为杀不到宠物只好杀人,我也不认为有人通过虐狗得到了发泄,会正常的对待他的同胞,他反而会更变态,还有,一个不好的比方,假如一个杀人犯是害了自己父母难道我们要庆幸还好他只害了自己人吗。
    我现在想,数学运算有唯一的答案,但人类方面的命题,那些观点一直是能够去反驳的,像正义什么的,都没有一个正确的哲学定义,那么对于易中天的那篇文章的立意,呼唤爱心,保护生命,就该完全支持嘛,哈哈。
    谢谢老师大驾光临。

  • 2007-06-21 12:40:46

    不就是说前提错了的话,会正确地推出一些有意思的结论吗?但是人文方面的问题,就不是一般逻辑自洽的问题了,在一个人文的体系里,前提通常是一陀一陀不知真假的命题集合,有时还会充满矛盾和重复,比如法典和判例,这都是不可避免的,所以才有名言:“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非逻辑。”谁要是想用所谓的形式逻辑和纯粹理性来对社会问题下判断,都是狂妄的。

    嗯。
    我觉得你说到“一陀一陀”很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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